安多县雁石坪街景整治扶贫产业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HZB-ADYSPJJSJ-1708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多县雁石坪街景整治扶贫产业建设工程设计已由安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发改发【2017】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多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招标人为安多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安多县雁石坪街景整治扶贫产业建设工程设计包括:新建商业楼7栋,建筑面积11241.52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

2.2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来源为扶贫信贷资金。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深化(含预算)、相关设计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设计类高级技术职称;

(3)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下午15:30时,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www.xzcs.gov.cn/)、《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其他

8.1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多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那曲地区安多县沈阳北路西50米

联 系 人:达瓦次仁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和谐商业街D座902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994847781@qq.com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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