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北大涌海口段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 禅发改投[2017]27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北大涌海口段整治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禅发改投[2017]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北大涌海口段(海口泵站-季华路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南北大涌海口段整治工程,对南北大涌海口段(海口泵站-季华路段)进行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约174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机构签发的开工令载明之日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南北大涌海口段整治工程属于水利工程,包含红线范围内原有建筑构件拆除、原有乔木迁移、附属设施、园路铺装、组合景墙、水秀亭、好戏连台、栈道、门小品、拱桥等,本工程包含:淤泥清淤、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工程招标控制价:14887419.27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合格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4-1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备案

4.4.1-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1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备注4.4-1、4.4.1-1、4.4.2-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的单位提供。

4.4-2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2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备注:4.4-2、4.4.1-2、4.4.2-2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的单位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初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 *** 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 *** 建造师可提供“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对于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单位工程尚未通过验收的招标工程费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 2017  2月至 2017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或以上级)职称。

4.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 2017  2 月至 2017 7 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对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7.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 2017   2 月至 2017  7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2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 2017  2 月至 2017  7 )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 7。

5.2报名时间: 2017  8 21 900 分起至 2017 825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即20179119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911830分,截止时间:20179119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 9 11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三路6号

   编:528000

人:杨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45号A座二层

   编:528000

人:陈工

   话: ***

   真:

电子邮件:     /     

  发布人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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