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编码:SG0703G17006公告发布日期: ***
报名开始时间: *** 9:00:00报名截止时间: *** 16:00:00
报名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1楼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7052277联系人:黄军豪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饶河县第二中学教学楼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饶河县教育体育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双鸭山市饶河县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703G17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第二中学教学楼扩建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饶发改字【2016】1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第二中学教学楼扩建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饶河县;
2.4建设规模:扩建教学楼2400平方米
2.5投资金额:约672万
2.6资金来源:国投和自筹
2.7项目概况: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11月30日,工期437日历天;
2.9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无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08月21日-2017年08月21日)至少承担过1项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报名时出示不少于投资总额10%的银行信贷证明原件。
3.5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6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报名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报名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证明时间需在本工程公告期内)
3.1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2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由授权托代理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登记表(在天和公司网站下载http://www.thxmglgs.com/);
(2)投标承诺(在天和公司网站下载http://www.thxmglgs.com/);
(3)公证处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资质证书二维码扫描失败者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四证合一除外);
(8)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副本
(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审批记录的网络截图(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
(10)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成功截图;
(11)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2)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记录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方为有效);
(13)近三年审计报告;
(14)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08月21日-2017年08月21日)至少承担过1项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15)不少于投资总额10%的银行信贷证明;
(16)项目班子成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工长)1名附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1名附岗位证书(若无岗位证书则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量员1名附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以上人员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
(17)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班子成员最近连续六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正规票据原件(包含缴费申报明细表、银行回单或税收缴款书、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单位企业锁(现场核实人员证件之用)(注:报名时报名材料需复印二套,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
4.5投标报名需要的某些文件如无法辨识或对某些资料有异议,投标人需提供出具材料单位的经办人及固定联系电话、招标公司需要的其他验证手段或到现场进行进一步核实,如无法联系上联系人核实相关材料或验证后材料有问题,有权暂拒绝报名,至到报名有效期内核实有效后可重新报名。
4.6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网址为(<http://www.hljztb.com>)
4.7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投标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4.8为了杜绝个人挂靠资质的现象,中标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班子人员与进驻现场施工的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一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候选人排续顺序顺延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4.9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
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7. 其他
7.1工程投标活动的报名人必须是授权委托的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三楼
邮政编码:150010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 ***
日    期:2017年8月21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672
公告附件:招标公告饶河县第二中学教学楼8.9(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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