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禅城区10座公共厕所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禅发改投〔2017〕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优化禅城区我区公厕便民服务,满足群众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拟开展公厕提升三年行动,本年拟改造提升10座公厕。

2.2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建设规模:禅城区10座公共厕所改造项目

2.3 计划工期: 110 日历天

开工时间:第一批(为5座公厕,同时进场施工,具体站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为2017年9月;第二批(为5座公厕,同时进场施工,具体站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为2017年11月;以上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竣工时间:第一批为2017年10月底,第二批为2017年12月底;

验收要求:全部工程内容完成,进行交工验收合格后即进行投入使用;公厕内的除臭处理设备在交工验收合格后运行满 *** ,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抽检达标后,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完成移交。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对禅城区内火车站东公厕、高基街公厕、人民路公厕、莲花广场公厕、东方广场公厕、汾江中公厕、季华公园东公厕、西贤里公厕、华远涌公厕、铁军公园公厕等10座公厕在保持原主体结构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对公厕室内外进行装饰改造(含给排水、电气等),并重新安装公厕的配套设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发出的任务书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173,970.04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企业类型:建筑业企业);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综合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以开标当天诚信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并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 *** 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 *** 建造师可提供“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或  /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  2 月至 2017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  2 月至 2017  7 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  2 月至 2017  7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 7。

5.2 报名时间: 2017  08  22  09  00 分起至 2017  08  28  17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

2017  09  11  09  30 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  09  11  09  00 分,截止时间:2017  09  11  0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17  09  11  0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注:实际地址不变,仅地址名称变更)。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开标会也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

联 系 人:叶小姐

电    话 *** 6

传    真:/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 5

传    真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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