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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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公路客运东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GZ2017-076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齐齐哈尔市公路客运总站的委托,对齐齐哈尔市公路客运东站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公路客运东站改造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公路客运东站

2.4建筑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省投及自筹资金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工程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含 *** )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无行贿受贿记录、近二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列入最新的相关部门“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土建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无行贿受贿记录、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投标时项目班子要求项目经理1人(土建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3人(土建1人、电气1人、水暖1人)、工长1人(土建专业)、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取样员1人。均应具有有效合格资格证,且证企相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7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本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领取招标文件清单、领取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并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文件清单每套各500元。(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施工现场人员联系单;

(2)投标承诺;

(3)现场踏勘证明(甲方盖章)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营业执照副本;

(6)资质证书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两年由第三方信用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估报告;

(10)项目班子人员证件:项目经理土建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证、土建技术负责人岗位证(如无岗位证则用职称证代替)、中级及以上职称。水暖技术、电气技术(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证)。工长(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有效的安全员生产考核证、材料员、造价员如无岗位证用职称证替代、取样员按黑建质(2015)5号文执行。拟投入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企业注册所在地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该企业注册所在地2017年1月-2017年6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社保缴费明细、地税银行缴费回执单,全员社保必须网上真实可查,原件留存。)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

(11)提供2017年依法缴纳税证明及2014-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12)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报名期间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须提供完成业绩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证明由项目单位出具,出具时间为报名期内)

(14)提供2014-2016年每年一项同等额度同类业绩,项目经理近三年业绩一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提供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为准,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缺一不可);

(1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备齐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投标登记处进行投标登记,否则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3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页(外省投标人需提供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4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二楼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齐齐哈尔城乡与住房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公路客运总站

主管部门:齐齐哈尔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韩女士

 

 

                                             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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