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7150254
1、鲅鱼圈区2017年芦屯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四台子村、官屯村)项目已经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营开发改投资[2017]128号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芦屯镇四台子村、官屯村。新建深井3眼,井房3座,铺设管线3.26万米,共解决2个村6048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投资额为398.81万元。
3、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13:30时
4、开标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5、开、竣工时间: *** 至 *** 0日。
6、投标保证金:6万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 *** 6日8:30—16:30时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和注册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招 标 人: 营口市鲅鱼圈区水利局
办公地址: 鲅鱼圈区水利局(东方新城8楼水利局)
联 系 人: 陆俊承
联系电话:   ***
邮 编: 115007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联系人: 王克勤
联系电话:   *** -333
传 真:   ***
邮 编: 115007
E---Mail: ln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