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二期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条件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二期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呼政字[2017]185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二期工程PPP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书》(呼政字[2017]186号)文件精神,经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二期工程PPP项目采用“建设、运营和移交(BO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实施机构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该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采购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二期工程PPP项目

2.       项目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3.       项目建设概况: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冰球冰壶馆、媒体中心运动员公寓及一期设备用房扩建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2247平方米,其中冰球冰壶馆占地面积11677.58平方米,媒体中心运动员公寓占地面积6054.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3205.97平方米。

冰球冰壶馆总建筑面积为21200.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9346.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854.59平方米。冰球冰壶馆总坐席数为3009席:其中冰球馆1964席,包含贵宾坐席96席,无障碍坐席4席;冰壶馆1045席(其中活动坐席360席),贵宾坐席44席,无障碍坐席4席。媒体中心运动员公寓建筑面积:32005.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437.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567.24平方米,客房总数195间(其中:常住运动员公寓58间,酒店客房137间)。

设备用房:新增建筑面积744.78平米(一期设备用房原总建筑面积为1982.60平方米,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2727.38平方米)。其中地上变电所与开闭所一共增加248.52平方米,地下换热站增加134.86平方米,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增加361.40平方米。

项目绿化率30.15%,绿化面积20211.7平方米,硬质广场面积16124.46平方米,道路面积15466.00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17576.00平方米;轮滑场地1412.00平方米;篮球场地6805.24平方米(含6块篮球场);停车位数量485个,其中地上382个(含2个转播车位),地上停车场面积692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03个。

4.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1270.89万元(静态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实际以最终发生并经政府审计机构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

5.       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6年零4个月,其中包含建设期1年零4个月(截止至20181231日),运营维护期15年。

6.       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PPP模式,引入社会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负责指定范围内设施(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的运营维护工作,在项目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海拉尔区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7.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的回报机制,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 21号)规定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计算每年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项目公司负责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并负责项目的物业维护工作,政府根据项目公司对运动员公寓商用客房出租和停车费收入情况,以及项目公司物业维护绩效考核结果,通过财政资金在运营期内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申请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  申请人须经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要求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中必须都出资、占股)。

4.       资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5.       业绩要求: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20141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在建或已建完的建筑工程行业PPP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6.       财务要求:(1)净资产不低5亿元(以经审计的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该条件;(2)申请人近三(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相应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要求

7.       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8.       法律要求:在过去三(3)年内,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1.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定性评审法(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有资格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

2.       本项目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如其在招标文件中提交了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各项相应文件,也视作为合格投标人。评审小组组织评标并选出中标候选人,经确认谈判后由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3.       中标、成交供应商与政府指定企业(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府授权海拉尔区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本项目《PPP合同》。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套,投标人务必于资格预审当日的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四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个U盘,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并应一并于20178 25日上午1030前派人送达。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

七、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时间:2017825日上午1030分。

资格预审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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