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裴圩镇裴大路等三条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261001001

 

泗阳县裴圩镇人民政府泗阳县裴圩镇裴大路等三条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已经泗阳县发改局批准建设【文号:泗发改投(20171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裴圩镇裴大路等三条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裴圩镇境内。

1.2 工程规模:

1)道路总长4549.86;具体包括裴大路长1113.61米,瓦镇路长602.14米,新老路长2834.11米,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开挖,路基处理,砼路面,老路修复等;

2)工程预算价:3751581.87元,工程控制价:3751581.87

1.3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9月至11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格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

4.3.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录查询信息;

4.3.7企业应具有经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

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信用报告的备案工作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负责办理;(32016820日前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4)符合要求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诚信泗阳网”( http://cxsy.siyang.gov.cn/)首页专栏《信用报告办理指南》;(5)泗阳县信用办联系电话:

4.3.8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21 08:002017825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911 9:00

6.2 开标地点: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三楼(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裴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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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戴 亮

联系人:吴美霞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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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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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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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mail

 

 

20178月2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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