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

洁净实验室专业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5]113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57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的洁净实验室专业装修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洁净实验室专业装修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321平方米;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内;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投资额:约1700万元;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交易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21日至20178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01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

报名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到场进行报名,并出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1);

  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

  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交易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五、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01号);

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

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mg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医科大学

联 系 人:王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

B01

联 系 人:侯建霞 、任仲麒

联系电话: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人:内蒙古医科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洁净实验室专业装修工程施工投标报名,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C}{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C}{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C}{C}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C}{C}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附件 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单 位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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