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森林公安局板桥林区派出所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市森林公安局板桥林区派出所室外配套工程已由海南省财政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方市森林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方市森林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方市森林公安局板桥林区派出所室外配套工程
2.2 项目编号:CEITCL-HI-CZ-ZFCG-2017-10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的复印件)
3.4 必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5 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8层808室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8层8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市森林公安局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8层808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
2017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