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交易编号:GTJSGC2017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道路罩面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馆陶县发展改革局以馆发改招标核字[2017]18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馆陶县畅通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馆陶县畅通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馆陶县境内
建设内容:朝阳大道全长2.95千米,原路面宽9米,加宽1.5米,加宽部分结构层30厘米石灰稳定土+10厘米水泥混凝土,加宽后统一罩面3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紫阳大道全长3.05千米,路面宽11米,统一罩面3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月泓路全长0.47千米,路面宽15米,统一罩面3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时间2017年9月,工期1个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施工。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领取招标文件时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于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3开标室(馆陶县县标北行100米106国道西侧九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馆陶县畅通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馆陶县金凤大道西段南侧 地 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09号
邮 编:057750 邮 编:056001
电 话:电 话:转803
传 真:传 真:
联系人:吕占东 联系人:王亚鹏
交易机构: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馆陶县县标北行100米106国道西侧九层
联系电话: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资格审查条件
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6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 |
近五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 *** 公路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施工业绩,工程质量为合格。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 2、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4、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 *** 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在过去3年( *** 至今)施工的工程中不曾有被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6、投标人没有被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7、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过去十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 *** 或 *** 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5年内( *** 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 *** 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5年内( *** 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 *** 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