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242017040588
于洪区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排灌站管理所的委托,为 于洪区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于洪区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造项目
2、招标单位沈阳市于洪区排灌站管理所
3、建设地点于洪区马三家街道边台村
4、工程规模发展水田低压管灌2000亩,配套计量设施等。
5、总投资240万元
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7、标段划分施工
8、招标内容施工
9、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10、计划工期 *** 开工, *** 0日竣工。
11、质量标准合格
12、合同估算价230万元
13、投标保证金3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含 *** )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应在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3.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质。
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投标
3、其他要求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 ***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截止时间 ***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起止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售出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 10:00:00
2、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沈阳市于洪区排灌站管理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邮编
联系人赵继成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邮编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电话
账号36490188000024464联系人马春艳
传真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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