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静宁县庙岔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7年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静宁县庙岔项目已由平发改农经[2017]3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静宁县水保工程建设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7年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静宁县庙岔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静宁县中西部的甘沟镇,涉及庙岔、张湾、梁岔及屯堡4个行政村。
3.建设规模:规划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48.15 hm2,主要建设内容为布设水平梯田556.00hm2,营造水保林92.15 hm2,修建生产道路28.37km,修建田间道路66.70 km,配套混凝土现浇排水沟21.00 km,栽植行道树5674株。
4.项目总概算:约1000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实施方案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7.计划工期:140日历天(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2月10日, 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5月15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含有企业名称、法人和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或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17年8月28日23时59分59秒(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报名(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8月22时00分00秒至2017年8月28日23时59分59秒,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与《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1.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投标登记号为:20170821-015951-01
4.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本工程施工报名的企业在报名时准确填写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宁县水保工程建设站
地 址:静宁县城关镇中街195号
邮政编码:743400
联系人:吕宗义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嘉苑5号楼402室
联 系 人:郑媛文
联系电话: ***
传 真:0933—8216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