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场地改造工程(停车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场地改造工程(停车场)已由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委托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及方式
2.1工程地点: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
2.2工程规模:道路面积约765m2。
2.3工程结构:/。
2.4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9月5日,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本工程发包范围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资质、等级要求 |
1、 | 本次招标为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场地改造工程(停车场),混凝土道路360m2,草皮砖停车位405m2,DN600钢筋混凝土管52m,DN225HDPE管20m。 | 3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
2.7发包方式:询价。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报名,企业允许报名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允许报名标段数: 1 个。
3.1.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6款;
3.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
3.1.5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6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
4.1请申请人于 *** (至) *** (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到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华山路北延信步华庭臻园会所40幢)底楼招标代理报名和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4.2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4.2.1 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4.2.2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3 近1年(截止报名前1个月缴费满1年)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资质审查合格证明)(加盖公章);
4.2.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6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7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2.9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4.2.10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11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身份证复印件;
4.2.12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书面材料(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有在建工程时提供);
4.2.13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须符合苏建招【2015】29号(第二(六)条)、苏建规字【2013】4号(第二(八)条)规定。
5.投标申请人的选定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竞争性发包工程将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选定7家竞争报价人,全部由发包人抽签选定。
5.2本工程将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抽签入围7家投标人,请各投标单位派专员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9点00分带好身份证原件(如更换经办人还要带好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复印件四样,均加盖申请人公章) 在常熟市海虞镇镇政府西附楼3楼302举行投标抽签会,参与抽签的申请人在抽签前出示身份证原件。若报名单位未按要求准时参加投标抽签会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若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7家,则全部入围。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时除原先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再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缺少以上资料概不接收报名材料。
5.3若中标单位工程完工后,经检测,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取消该单位在本镇1年的招投标资格,且甲方拒绝支付工程项目款。
6.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单位 | |
联系人 | 夏靖波 | 褚娜 | |
联系电话 | 52620363 | 52867579 | |
联系地址 | 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 | 常熟市华山路北延信步华庭(臻园)会所 | |
7.其他说明
7.1企业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7年度)》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常熟补充名录(2017年度)》中,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Ⅱ组、Ⅲ组。
8.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7年8月 18 日至2017年8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