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2016年度第二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遥县2016年度第二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晋中市财政局市财农发【201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报批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平遥县2016年度第二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规模: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PVC节水管道及配套管件采购工程(投资约124.47万元),实施主要内容为Φ160PVC-U(0.63MPa)14625米,Φ200PVC-U(0.63MPa)2240米,DN160钢管120米,并配套水表、给水栓、阀门、三通、弯头等管件。

      二标段:土建安装、机耕路、植树工程(投资约156.37万元),实施内容为修建管理房3座,阀门井17处,安装管道17285米,修过路桥涵20处,修砂石路4.6公里,植树2500株。

    2.3、建设地址:平遥县古陶镇北城、新南堡村;

2.4、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10月至 2018 年4月竣工,工期 210 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二标段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并且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承担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需建筑或市政 *** 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在晋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9层 )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

 一标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标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拟担任本工程的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办理)。

4.3上述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晋中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及信息发布厅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平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平遥县顺城路197号               办公地址:晋中万科广场A5幢1610号   

                                  

发布时间   2017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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