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来凤县迎宾大道工程(K0+000~k1+220段) 已由 来发改审批【2013】188号、【2014】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来凤县锦程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自筹。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路线全长1220米,其中约1.1公里与209国道共线,共线路线设计红线宽22米,双向4车道,两侧各2米宽人行道,路面为4厘米细粒式沥青+5厘米中粒式沥青+7厘米粗粒式沥青,路基45厘米水泥稳定层+15厘米级配碎石。设计内容包括排水、电气及绿化等项目。投资规模约2191.6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工期要求 *** ,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明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9时)前,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开户名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42001728608059009999-105388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行 号: 1055 4108 6088
开户行地址:东风大道571号
款项用途:投标保证金
咨询电话: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3.4 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方可有效)。
3.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州内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均须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8时00分至2017年8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报名。
5.2报名网址:http://www.eszggzy.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EnShiweb/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3da3f9de-1a20-4517-bb70-40ca68f759c0&CategoryNum=008),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9时,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202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bggzyfwpt.cn/)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凤县锦程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来凤县武汉大道县政府旁 地 址: 恩施市大桥路58号
联系人: 黎家军 联 系 人: 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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