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皇冠镇4个镇土地开发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陕县皇冠镇等4个镇土地开发工程项目已由宁国土函字[2017]161号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陕县皇冠镇等4个镇土地开发项目,地貌类型为缓坡丘陵、河谷阶地地貌类型区。建设总规模为21.3479hm2(320.2亩)。包括:1、土地平整(407.71万元):人工清理表土213479m2,土地翻耕21.3479hm2,平整土方25596m3,清理石方2422m3,砌体拆除1027m3,客土78183m3,新修1.5m高干砌石田坎187吗,新修2.0m高干砌石田坎3964m。2、田间道路工程(19.06 *** m宽田间道282m,修复2m宽生产路262m。3、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190.14 *** m高浆砌石护栏345m,新修4.2m高浆砌石护栏437m,新修5.0m高浆砌石护岸182m。

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城关镇;

Ⅱ标段:四亩地镇、江口镇、皇冠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应出示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两个及以上(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三秦都市报》、《宁陕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标人:宁陕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朱安斌     话: ***

代理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磊       话:

 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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