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城北街道2017年提档升级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如皋市城北街道2017年提档升级道路工程已列入2017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招标人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介绍:

一标段(兴园路):设计起点与4米宽水泥路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薛袁线平面交叉,路线全长814.96m,老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考虑挖除重建。

二标段(兴许路):设计起点与4米宽水泥路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老X301平面交叉,路线全长1068m,老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考虑挖除重建。

三标段(双龙路):设计起点与弯龙路平面交叉,路线向东南延伸,设计终点与机耕路平面交叉与已建双龙路顺接,路线全长931.48m,起点老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不改造,其余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考虑挖除重建。

四标段(复兴路):设计起点与薛袁线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志高路平面交叉,路线全长1770.9m,老路为部分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次考虑挖除重建。

五标段(北洋路(团结桥-天平路)):设计起点与3.5米宽沥青路面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天平路平面交叉,路线全长797.25m,起点老路为4.5米宽沥青混凝土路面考虑挖除重建。

六标段(北洋路(泰安路-团结桥)):设计起点与单位泰安路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团结桥平面交叉,路线全长624.12m,起点老路为5米宽沥青混凝土路面考虑挖除重建。

七标段(如海路):设计起点与丁柴公路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里庄路平面交叉,路线全长3450m,老路大部分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部分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考虑挖除重建

八标段(陆桥中心路、泰安路):本工程为陆桥中心路、泰安路加铺沥青工程,陆桥中心路1250米长,面积15000平方米,泰安路2560米长,5.5米宽,面积14080平方平,整体加铺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3cm

本工程分为8个标段,从1标至8标依次开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不得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2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工程量价款的50%(变更鉴证量待审计后再计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所有工程量审计价的80%,余款待两年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双方结算均通过银行基本账户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价以发包方或如皋审计局委托的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从最后一年工程应付款中扣留相应金额,转为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金。

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金为工程量审计价的5%,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验收无质量问题,双方办理缺陷责任期满工程移交书后退还(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公路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2)信誉要求:

a.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c.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d.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无在建工程;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611日至20161231日的缴费明细,有关部门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项目负责人本人需能从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名称,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人可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登录” 系统进入,自行维护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内容。对照上表,如有需要补充提交审核的。(投标企业应充分考虑到诚信库审核时间,建议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审核,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提请诚信库审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南通市外企业可到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3号窗口申请审核)。

5)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该委托代理人负责办理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相关事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登录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勘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潜在投标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请于2017825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将答疑公示发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979: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3C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交纳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招标资料费用300/单位,并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名称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2513300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

7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址: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代理: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健康路1

联 系 人:朱轶群

话: ***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分 至分,下午分 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0]

如皋市城北街道2017年提档升级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如皋市城北街道2017年提档升级道路工程已列入2017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招标人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介绍:

一标段(兴园路):设计起点与4米宽水泥路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薛袁线平面交叉,路线全长814.96m,老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考虑挖除重建。

二标段(兴许路):设计起点与4米宽水泥路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老X301平面交叉,路线全长1068m,老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考虑挖除重建。

三标段(双龙路):设计起点与弯龙路平面交叉,路线向东南延伸,设计终点与机耕路平面交叉与已建双龙路顺接,路线全长931.48m,起点老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不改造,其余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考虑挖除重建。

四标段(复兴路):设计起点与薛袁线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志高路平面交叉,路线全长1770.9m,老路为部分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次考虑挖除重建。

五标段(北洋路(团结桥-天平路)):设计起点与3.5米宽沥青路面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天平路平面交叉,路线全长797.25m,起点老路为4.5米宽沥青混凝土路面考虑挖除重建。

六标段(北洋路(泰安路-团结桥)):设计起点与单位泰安路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团结桥平面交叉,路线全长624.12m,起点老路为5米宽沥青混凝土路面考虑挖除重建。

七标段(如海路):设计起点与丁柴公路平面交叉,路线向南延伸,设计终点与里庄路平面交叉,路线全长3450m,老路大部分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部分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考虑挖除重建

八标段(陆桥中心路、泰安路):本工程为陆桥中心路、泰安路加铺沥青工程,陆桥中心路1250米长,面积15000平方米,泰安路2560米长,5.5米宽,面积14080平方平,整体加铺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3cm

本工程分为8个标段,从1标至8标依次开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不得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2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工程量价款的50%(变更鉴证量待审计后再计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所有工程量审计价的80%,余款待两年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双方结算均通过银行基本账户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价以发包方或如皋审计局委托的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从最后一年工程应付款中扣留相应金额,转为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金。

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金为工程量审计价的5%,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验收无质量问题,双方办理缺陷责任期满工程移交书后退还(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公路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2)信誉要求:

a.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c.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d.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无在建工程;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611日至20161231日的缴费明细,有关部门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项目负责人本人需能从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名称,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人可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登录” 系统进入,自行维护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内容。对照上表,如有需要补充提交审核的。(投标企业应充分考虑到诚信库审核时间,建议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审核,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提请诚信库审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南通市外企业可到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3号窗口申请审核)。

5)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该委托代理人负责办理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相关事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登录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勘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潜在投标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请于2017825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将答疑公示发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979: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3C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交纳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招标资料费用300/单位,并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名称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2513300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

7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址: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代理: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健康路1

联 系 人:朱轶群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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