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窑镇红渠路改造工程已列入2017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招标人为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介绍:
吴窑镇,吴窑镇红渠路为东西走向,路线起点与河湾北路平面交叉,路线向东延伸,沿线与G204平面交叉,终点与东建工路交叉,路线全长3330.13m。机耕路口顺接85m,建筑地坪顺接30m。
红渠路老路为砂石路面,路面宽3~3.5m。本次利用老路进行拓宽改造。
本次内容包含了道路、排水、绿化及安全设施。
工程规模:
① 道路宽度:路面宽度6m,路基宽度7.5m
② 路基处理:原地翻拌20cm厚6%石灰土,路床20cm厚6%石灰土填筑。
③ 混凝土路面:19cm厚水泥混凝土面板+1cm厚乳化沥青+16cm厚水泥稳定碎石(4.5%)+20cm厚 3:8:89水泥石灰土=55cm。
④ 河塘清淤回填:清淤土方,回填碎石土,6%石灰土,超填素土,排水,围堰。
⑤ 路基路面排水:边沟C20砼,钢筋砼Ⅱ级管DN500过路涵,D300PVC管道排水,雨水口3座。
⑥ 灌溉涵:钢筋砼Ⅱ级管DN600,检查井
⑦ 绿化工程:女贞1427株,海桐球165株,草皮4773m2,植草4737m2。
⑧ 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交通标志(LED)、警示桩、发光警示桩、交通标线。
⑨ 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工程量的50%为甲供。
2.2项目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如皋市吴窑镇。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公路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独立完成过200万以上的公路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c.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d.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4)项目经理:a.公路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b.2012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独立完成过200万以上的公路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c.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有关部门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项目负责人本人需能从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名称,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人可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登录” 系统进入,自行维护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内容。对照上表,如有需要补充提交审核的。(投标企业应充分考虑到诚信库审核时间,建议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审核,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提请诚信库审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南通市外企业可到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3号窗口申请审核)。
(6)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该委托代理人负责办理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投标相关事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登录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投标。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勘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潜在投标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请于2017年8月 25 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将答疑公示发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7 日9:0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C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交纳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招标资料费用300元/每投标单位,并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名称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2513300。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
7.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吴窑镇
电 话:
联 系 人:韩东
招标代理: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软件园一号楼302室
联 系 人:杨洁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