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遴选条件
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要求《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就湖北咸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16类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及施工单位进行第三次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咸宁经济开发区内
招标范围:未超过(咸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咸宁市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标准的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以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以下的中小型项目实施单位。
服务期限: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期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包 | 名称 | 申请人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3 | 勘察勘探 | 岩土工程勘察 *** 及以上 | 注册岩土工程师 |
9 | 房屋拆迁、控违 | 房屋拆迁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 *** 及以上 | 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及以上 |
11 | 电力杆线迁改 | 机电设备总承包 *** 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 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建造师及以上 |
12 |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论证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或农林行业设计 |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4、资格审查方式: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后,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5. 报名方式及遴选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15年 5月6日至 2015 年5月1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遴选文件。5.2咸宁城区外的单位需在咸宁本地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5.3报名及遴选文件费每个标包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5 月11日 10时00 分,地点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D301室(咸宁市双鹤路16号,市政府旁)。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湖北咸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联系人/电话:镇凡 ***
代理机构: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03 联系人/电话:徐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