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7-056 1.招标条件 农安县巴吉垒镇和平社区水泥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巴吉垒镇和平社区村民委员会,根据“农安县巴吉垒镇和平村一事一议水泥路工程标前碰头会记录”确定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农安县巴吉垒镇和平社区水泥路工程 2.2 工程概况:水泥路建设及路肩土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对农安县巴吉垒镇和平社区水泥路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2.4 建设地点:和平村曲家屯105主道至边里屯2.1千米,曲家屯主道0.48千米,共2.58千米,宽4.5米,厚0.2米。 2.5 招标控制价:140万元 2.6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9月17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7日 ; 计 划 工 期 :31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企业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所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入吉企业须提供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09月12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安县巴吉垒镇和平社区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张洪彬 电 话: *** 组织机构代码证:9122010158624233XU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 注: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7年08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