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批中央资金陇西县碧岩镇首阳镇渭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第一批中央资金陇西县碧岩镇首阳镇渭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定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定农发办[2017]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陇西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碧岩镇珠帘村、首阳镇二十铺村、渭阳乡小干川村改良土壤10500亩。
水利措施:修建U40渠道18公里,渠系建筑物286座;
农业措施:改良土壤10500亩;
田间道路:田间道路29公里
林业措施:农田防护林100亩
2.2招标范围:修建U40渠道18公里,渠系建筑物286座,改良土壤10500亩,田间道路29公里,农田防护林100亩;(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5工程建设地点:碧岩镇珠帘村、首阳镇二十铺村、渭阳乡小干川村;
2.4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17年9月25开工,2018年6月25日完工,工期 *** 。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须具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含 ***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4.2 网上报名请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完成后,投标报名成功确认单。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责任自负。
4.3 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需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2日。
4.6 获取方法:网上获取,免费下载。
5. 投标保证金编号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编号分别为:06280600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0层第四开标厅,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定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862081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西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 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北
联系人:刘小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49号(保利大厦D座16层)
联系人:张又九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