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NZX-201706SL-032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咸宁市水务局以咸水务函【2017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安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涉及向阳湖镇广东畈村,汀泗桥镇长寿村和古塘村,官埠桥镇雨潭村、窑咀村、石子岭村,共3个镇6个村。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灌溉面积1.02万亩。

1)新建喷灌面积400亩,铺设各类输水管道6.04km

2)微灌面积4288亩,铺设各类输水管道86.11km

3)低压管灌面积5498亩,铺设各类输水管道30.89km

4)新建泵站16座,改造泵站10座,总装机功率531kW

5)整治水塘35口,总容积38.92m?;

6)整修拦水堰2座;

7)整治渠道14047m,其中U型渠11071m,梯形衬砌渠道1284m,浆砌石衬砌渠道1692m

8)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302处,其中过路管涵80处,分水口222处。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1455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8个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铺设各类输水管道、新建及改造泵站、整治水塘、渠道、整修拦水堰、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等工程。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共划分为3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C1标段招标范围:向阳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C2标段招标范围:汀泗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C3标段招标范围:官埠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4月至6月)社保证明,且缴费正常);

6)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高效节水(喷灌、微灌,管道灌溉)同类工程或类似项目业绩。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420152016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全程考勤。

4)本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个人社保账号及密码,与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合装在一个包封内单独提交,未按要求提供或查询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且要求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若中标后发现有在建工程或提供虚假社保证明的,将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

5)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记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6)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高检会[2015]5号文《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经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查询结果报公共资源局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资源交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投标人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 6 19 日至 2017 6 23 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7 11 9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资格审查原件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D301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咸宁市水务局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咸安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

      人:陈先生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张 

        话: ***

        话:(传真)                                                                                       

       2017  6 19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并在投标文件里面提供证明文件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并在投标文件里面提供证明文件的(5)如工程项目提前完工(即在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计划工期内提前完工,投标单位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完工证明和业主评价(原件),否则认为该项目未完工,该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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