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省道咸安甘鲁至毛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J-2015JT-004
1.招标条件
208省道咸安甘鲁至毛坪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8省道咸安甘鲁至毛坪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咸宁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于208省道与旗鼓大道相接处的官埠桥镇甘鲁村,经马桥镇,止于208省道与209省道平交口处的桂花镇毛坪村。
本项目建设里程长约15.085公里(其中利用武咸快速通道1.02公里),实际建设里程为14.083公里。该项目按双向四车道 ***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
全线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合同段(含两阶段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和资质要求如表1-1所示。
表1-1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资质要求 |
1 | 本项目公路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绿化、景观、安全设施设计等,以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 | 同时具备: 1. 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 资质; 2. 工程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 *** 资质或公路专业(道路、桥梁) *** 资质。 |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 45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征地拆迁图: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完成;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_24个月;缺陷责任期_2_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见表1-1。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完成三项单个里程50公里(含50公里) *** 及以上的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下载网员申请登记表(附有关文件资料),按申请表内的要求到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301室进行公司备案和网上报名(网址:www.xnztb.cn),网上报名联系电 ***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凭网员申请登记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送至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D301室(地址:咸宁市双鹤路16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49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电 话:转 8061
传 真:
联系人:郑先生
分公司网站:www.huajiezn.com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