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吉安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昌县吉安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三期已由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屯发改〔201112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屯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和省级配套资金、县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屯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吉安河流域支流红花溪中上游河段,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河长2.532公里。其中新建堤防2.321公里(左岸1.158公里,右岸1.163公里),清障1.376公里,布置拦河闸1座、排水涵5座、下河步级9座。其中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内容的为:新建堤防2.321公里(左岸1.158公里,右岸1.163公里),疏浚0.214公里(H1+376-H1+590),清障1.,376公里(H0+000-H1+376),布置排水涵5座、下河步级9座。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2014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为1000万元(含)以上的(土地整治、农田整理、水利水电项目)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核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818日至201708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090709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屯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屯昌县屯城镇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201

联系人:黄工

电话: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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