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非现场执法卡点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现就安吉县非现场执法卡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MY(采)201723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

1

安吉县非现场执法卡点建设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0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范围必须包含动态汽车衡;

3、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818日至20178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946号)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本,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三证复印件(三证指的是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是多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范围必须包含动态汽车衡(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一份);

6、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度的财务报告;

7、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98日下午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98日下午14:30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十、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

招标人:安吉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十一、其他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

    名: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安吉农商凤凰山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144576348

十二、投标质疑时间: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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