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TLSL20170013 | 法定代表人 | 王森强 |
工程名称 | 富春江镇(中心小学段)沙湾畈排涝箱涵三期工程 | ||
工程地址 | 富春江镇沙湾畈 | 开标时间 | *** 0 14:30:00 |
建设单位 | 桐庐县富春江镇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 年度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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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万元) |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696.790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地上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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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3个月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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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
| 最大跨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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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建筑高度 |
| 联系人 | 张一坤 |
基础埋深 |
| 联系电话 | *** |
建筑面积(M2) |
|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 | 本公告网页自行下载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0 |
招标代理公司 |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电话 | |
代理公司联系人 | 顾勤飞 | 发包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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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截止时间 | *** 17:00:00 | ||
备注: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外进桐企业需办理年度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水利厅颁发的 *** 聘用项目经理证;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桐庐县内未加锁管理的工程除外),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给予相关的处罚。 注:2012年1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及以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箱涵单项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鉴定书(或验收报告或质监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要求提供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注:若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上未注明水利专业的,除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必须提供职称申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技术负责人属水利专业的有效证明原件)。 5.本工程投标人需配备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水利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各至少1人;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6.根据桐检会【2010】4号文件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在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检察院或桐庐县检察院出具的近二年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即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后审文件正本中必须提供原件),递交的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这段时间开具的为有效,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当作无效标处理。注: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不能随身携带,必须装订在资格后审文件中。 7.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工地现场购置或租赁“政府投资项目标后考勤系统设备”,用来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出勤考核,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承包资质要求 | 具备 施工总承包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新) *** |
人员资质要求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或者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