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1108020150218
招标备案号:1200201708402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7]08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日朗路(香泽道~香雅道)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津建计审[2015]26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84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日朗路工程位于西青区,北起香泽道,南至香雅道,全长342.99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日朗路(香泽道~香雅道)道路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道路全长342.99米,规划最大宽度40米,道路面积约为7830平方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排水工程,铺设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1650mm,管质为钢筋混凝土管,最大基坑深度为:4米;再生水管道工程, 管质为球墨铸铁管道,最大管径为DN300,铺设总长度约为507米。照明工程,新建路灯21基,敷设电缆900米,新建箱式变电站1座,最大电压10KV;绿化工程,新建绿化面积约6506平方米。交通工程,包括:交通信号灯9套,交通标志7套,交通标线504.61平方米,路名牌8处。本标段投资额为1751.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海河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正、副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6) 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联合体报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 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董玉梅(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8号邮政编码:300190联系人:耿雅娟电话:23670785传  真:2367002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师海斌(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邮政编码:300381联系人:李喆电话: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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