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2017-11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榆县农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锅炉及附属设备生产安装工程 已由 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  通发改审批字【2016】296号文、通发改审批字【2017】48号文等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榆县鑫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同项目业主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性质:安装工程,规模:20项锅炉及附属设备生产安装工程;  结构类型:混合,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标段划分:一个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投资100%,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通榆县相应项目所在地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9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1130日,工期81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验收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锅炉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场投标报名不接受委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819日至 2017 82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通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相关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9810时00分,地点为   通榆县行政大厅五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后七日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鑫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通榆县开通镇    邮编: 137200    联系人: 赵兴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白城市天诚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开通镇繁荣北街      邮编: 137200              联系人: 刘  杰     电 话:      ***        传真: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通榆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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