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城区亮化工程项目-东华路路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Z1305001702722311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冶金北路9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华少瑞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季延成
采购内容: 已审定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分包名称:2017年城区亮化工程项目-东华路路灯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3427562.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253.156:81/home/home/login)下载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zyjy.xtsxzfw.gov.cn/weixin/XtWdxx/BsznXq?Id=406)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017年城区亮化工程项目-东华路路灯改造工程: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4、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或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5、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无犯罪记录(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 10时37分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 00时00分至 *** 23时59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谈判时间: *** 09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 09时00分
本公告发布媒体: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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