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四馆五中心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
招标编号:永明招〔2017〕49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一、致各位被邀请的招标人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厦门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设计院,福州朱薛陈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1. 招标条件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永明招〔2017〕49连江县四馆五中心项目设计(重新招标)已由连发改基建〔2017〕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科技文体局,代建单位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连江县四馆五中心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连江县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约51900㎡(约77.85亩)最终以建设单位提供红线图为准,其中地块A约37177㎡(55.77亩),地块B约14724㎡(约22.08亩)。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2000 万元(暂定,最终以审计中心审核后造价为准)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主体工程设计,包括规划设计总平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招标内容:红线范围内的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规划总平面图、室外管综图、基坑支护、井点降水、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管线配套、及景观道路工程、绿化景观、消防、人防、楼宇安防、标识、装修工程(含精装修)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700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资质)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两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3.4.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7.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两个月内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8.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8    21  2017  8  25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2)投标人若为龙头企业,须在投标文件附上“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保证金收讫凭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9  19 上午930,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根据造价初步预算约为 4200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660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连江之窗、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

电话:  *** 0          

联系人: 倪工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连江县104国道电力公司对面 ,邮编: 350500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朱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开户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号: 1004 9520 0980 0100 01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缴纳凭证上应注明“永明招〔2017〕49连江县四馆五中心项目设计(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缴纳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建设局二楼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建设局二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连江县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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