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2017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1.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2017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已经淮国土资发[2017]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源是上级补助,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刘老庄乡双庄村; 3.2工程规模概况:刘老庄乡双庄村土地复垦及沟塘回填; 3.3招标内容: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内的建筑物拆除、土地复垦及耕地占补平衡沟塘回填等; 3.4工期要求:35日历天; 3.5工程质量:合格; 4.工程招标控制价:192.400962万元。 5.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将工程交付后15日内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并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将工程质量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6.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7.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7.2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7.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7.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有效期内),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7.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7.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8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7.9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7.10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注: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人须在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递交施工组织设计。 8.1资格后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及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要求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有效期内),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6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共8条,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八、承诺书格式)及证明材料,承诺书按规定格式签署。 7 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单位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擦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批量和单个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提供查询结果。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未联合体投标即可 注:①以上材料复印件或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装入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中; ②所涉及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备查,没有提供材料原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③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以上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提供。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为准。 8.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审查,否决无效投标。 8.3详细评审:详见招标文件 8.4中标候选人 8.4.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8.4.1.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且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8.4.1.2重要说明: 8.4.1.2.1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复核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8.4.1.2.2本招标文件中的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4.1.2.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8.4.2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最小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为原则推荐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等时,则以报价低的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9、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9.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 电话: ***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 *** 。 9.2拟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到,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0、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0.1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 2017年08月18日8:30时至2017年08月24日17:30时。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00时(逾期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开标一室(201室)(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12、联系方式: 12.1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 *** 12.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 12.3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12.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017 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