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3线K0-K50+0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213线K0-K50+0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巴彦淖尔市公路管理局以巴公管办字【2017】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海流图边防公路机械化养护队,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公路养护大中修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海流图边防公路机械化养护队,招标代理为巴彦淖尔市华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省道213线K0-K50+000段,路线全长50公里,路面宽度6米,公路等级为 *** 。本工程维持原路技术标准,对局部路段出现的路面病害进行彻底处理后,实施10毫米路面微表处。 2.2招标范围:实施微表处前,需对路面裂缝、坑槽、龟裂、沉降、车辙等病害进行彻底处理;病害处理后,对该路段30万平米路面实施10毫米微表处;路面施工完成后施划标线3000平米,热熔黄色间断线长4米,间距6米,线宽0.15米。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8月30日,交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 合同段划分:省道213线K0-K50+0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 *** 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3 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提供的业绩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相关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合法性网站上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截图,且截图必须明确体现出预防性养护相关内容,如无法明确体现,投标文件无效;同时提供相应网址以备现场查询,如提供网址无效或查询内容无法明确体现出预防性养护相关内容,投标文件无效),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施工4年以上;项目总工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施工4年以上。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凡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均应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原件放入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4日至 2017 年08月08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亨府宾馆二楼8888房间巴彦淖尔市华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网站截图)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三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三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2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报名现场资料查验完毕后,由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密封后提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不组织统一的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08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缴纳到达业主指定财务部,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担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电 话: *** 邮 编:015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海流图边防公路机械化养护队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 邮 编:015300 电 话: *** 联 系 人:赵诚 招标代理:巴彦淖尔市华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亨府宾馆二楼8888房间 邮编:015000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