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CAYG2017039 | |||
淳安县 |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金峰乡朱峰口至安上全长 | ||
6248545.00 | / | ||
壹拾万元整 | 90日历天, | ||
2017年8月17日 | |||
2017年9月18日 | 2017年 | ||
具备浙江省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 *** )的企业资质 | 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助工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公路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 | |||
*** | |||
淳安县金峰乡 | |||
浙江淳安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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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
1.具备浙江省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 *** )的企业资质;
2.项目负责人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助工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公路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
4.若之前未办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证或交易资格证逾期的,在开标前须办理交易资格证(3000元/单位.季度);
5.说明:以上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见“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