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天恒莆招【2017】00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埔中心小学围墙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湄洲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湄洲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湄洲湾北岸; 2)工程建设规模: 约16万元 ; 3)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5)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 *** 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7年3 月8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对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7年3月20日17:00前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 2017年3月23日17:30时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及以上,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3月 24 日 2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1#办公楼二层)。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湄洲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中心小学 电 话: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联系人:黄先生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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