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岛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调处中心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公安局湄洲派出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莆田市公安局湄洲派出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湄洲岛                  2) 工程建设规模:  200万元 ;

3)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 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5)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2016年湄洲岛管委会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库(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库)或2016年湄洲岛管委会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库(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库)内独立法人的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 ***  房屋建筑 (专业) 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http://xy.fjjs.gov.cn查询并记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应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2017  2  20  起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叁万  元(? 30000 )整,以现金形式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2   27  15  00  ,提交地点为: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湄洲岛建行正对面)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公安局湄洲派出所

  话: ***

联系人: 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话: ***

联系人: 黄先生    


附件:
多元.jpg
预算.rar
招标文件.jpg
招标文件(湄洲岛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调处中心装修工程.doc
公告2.jpg
公告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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