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东部城区先锋支河整治工程(含新赞化中学南侧河道)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GYSZYGC201708014 | ||
工程名称 | 高邮市东部城区先锋支河整治工程(含新赞化中学南侧河道)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 9: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 17:00:00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高邮市东部城区先锋支河整治工程(含新赞化中学南侧河道)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邮市东部城区先锋支河整治工程(含新赞化中学南侧河道)已经邮发改(2017)4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高邮市新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高邮市区 。 2.2 工程概况:本工程分为高邮市第二中学南侧河道和新赞化学校南侧河道。第二中学南侧河道起于珠光路,沿高邮市第二中学南侧围墙向东延伸,至捍海路,其中通汉路处沿高邮市汽车站现状围墙走向向南止于海潮东路,整治河道总长约913m,新建护岸总计约1200m;新赞化中学南侧河道起于珠光路,沿序贤路方向向东延伸,终止于捍海路,全长约526m,新建护岸总计约1050m;设计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及其附属工程等,按5级河道标准对先锋支河高邮二中南侧河道和新赞化中学南侧河道整治工程进行设计,高邮二中南侧河道规划流量4m?/s,新赞化中学南侧河道规划流量为3m?/s。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河道驳岸、桥涵、截污道路、景观绿化及监控工程等。 2.3 投资规模:预算价约3300万元(以招标人发放控制价为准)。 2.4 质量等级:合格。 2.5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9月23日开工,2017年12月31日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3)企业2012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或完工)证明材料,缺项者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4)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2012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或完工)证明材料,缺项者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60周岁及以上建造师不接受报名。 3.3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江苏省省外单位投标必须先通过江苏省水利厅备案。(备案表从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art/ *** /art_83_30211.html下载)。 3.5 投标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须满足3.5.1和3.5.2要求。 3.5.1投标单位信用等级经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以截止本公告发布时间止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5.2投标单位信用等级经扬州市水利局评审为C级及以上(以截止本公告发布时间止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6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进入曝光台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jszb.com.cn/jszb/。若查询发现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登记及相关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为专业工程,公告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9时 至2017年8月22日17时止,投标登记采取集中登记的方式,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于 2017 年8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一楼投标登记,登记成功的单位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 投标登记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须提供带清晰二维码、可扫描认证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苏承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备案手续、江苏省及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网络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所在单位2017年2月(含)~2017年7月(含)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2012年8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治理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或完工)证明材料,缺项者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为了便于核查,还需提供中标公示网址及网页截图。上述材料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核验并附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备案。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由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5. 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报名资审合格后,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水利综合评估法。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叁拾叁 万元,在资格审查前缴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9、监管单位 本工程为水利专业工程,由高邮市水利局负责招标行业监管。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邮市新源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 系人: 王石磊 电 话: 邮 编:225000 2017年8月18 日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资格预审) 1、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3万元。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 “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需凭该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确认后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原件资审及开标时带至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 1、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为: 帐户名: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盂城支行 账 号:32001746340052508535 开户行2:中国银行高邮蝶园支行 账 号:465065864003 开户行3: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淮支行 账 号:3210843601201000029283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并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所需的工作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后果自负。 3、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投标人凭银行进帐单(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的)或银行电汇凭证(采用电汇形式的)单据的原件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凭该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将企业《开户许可证》的原件交由高邮市招标办核验,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由招标办备案,在高邮市缴纳保证金时已提供过原件和备案的企业再次缴纳时无需提供。 5、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5.1资格后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收据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5.2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情况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3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5.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款单位人员必须携带该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办理退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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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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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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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