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智慧灯杆采购项目招 标公告
浙江   ***
开标时间: ***  招 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投资金额:200万元
本招 标项目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智慧灯杆采购项目,招 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项

目资金由招 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 标范围
1.1 招 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智慧灯杆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规模 200 万元,合同有效期2年。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招 标范围为: 本项目招 标范围为智慧灯杆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产品的运输、维护、安装、售后等服务。具体型号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为丽水市;交货时间按招 标人书面订单下达要求为准。
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分配份额如下:

中标顺序 预估份额 备注
第一名 60% 120万
第二名 40% 80万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 *** 年以来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应完成过类似智慧灯杆的供货及安装项目(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为准,证明材料应明确反映合同金额及关键盖

章页);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提供由中国境内银行(如有)或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7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项目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2.10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 标人开具符合招 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在提供营业执照的同时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件。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 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 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下午5时00分前,登入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购买电子招 标文件。
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入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入账号后登入系统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 标文件


招 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2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 上午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 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 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 标文件的。
项目联系人:白雪
手 机 ***
邮 箱:bai_xue05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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