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顺河街道扬子江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11708160202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顺河街道办事处 的 宿豫区顺河街道扬子江路提升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顺河街道境内; 1.2工程规模:扬子江路(天台山路-圩沟)人行道改造价约77.6万元,扬子江路(天台山路-圩沟)道路处理等工程造价约70.3万元; 1.3工 期:25日历天/标段;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二年时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宿豫区顺河街道扬子江路(天台山路-圩沟)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内容:人行道拆除、压膜地面及路牙石等施工,造价约77.6万元; 第二标段:宿豫区顺河街道扬子江路(天台山路-圩沟)道路处理等工程,招标内容:雨污水、路基及交通标志等施工,造价约70.3万元; 各投标人可参与上述二个标段的投标,每位投标人也可以在二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2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8月23日下午18时0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15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顺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宿豫区顺河 联系人:林峰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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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特殊公告[0] 宿豫区顺河街道扬子江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11708160202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顺河街道办事处 的 宿豫区顺河街道扬子江路提升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顺河街道境内; 1.2工程规模:扬子江路(天台山路-圩沟)人行道改造价约77.6万元,扬子江路(天台山路-圩沟)道路处理等工程造价约70.3万元; 1.3工 期:25日历天/标段;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二年时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宿豫区顺河街道扬子江路(天台山路-圩沟)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内容:人行道拆除、压膜地面及路牙石等施工,造价约77.6万元; 第二标段:宿豫区顺河街道扬子江路(天台山路-圩沟)道路处理等工程,招标内容:雨污水、路基及交通标志等施工,造价约70.3万元; 各投标人可参与上述二个标段的投标,每位投标人也可以在二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2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8月23日下午18时0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15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顺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宿豫区顺河 联系人:林峰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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