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编码: | SG0702G17023 | 公告发布日期: | *** |
报名开始时间: | *** 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6:00:00 |
报名地点 | 双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双鸭山市尖山区文化路建设大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45157787538 | 联系人: | 赵宗学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宿、实训附属配套工程 | ||
建设单位: | 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校园内 | ||
招标范围: | |||
公告说明: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702G17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宿、实训楼附属配套工程 已由宝发改【2017】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 ,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宿、实训楼附属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原址 2.3 建设规模: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附属配套工程建设,主要建设门卫房70平方米,大门一个,路面硬化5800平方米,原有砖围墙改造成铁艺通透式围墙400米,建设消防水池500立方米,建设篮球场1800平方米和排球场14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采暖等工程。 2.4合同估算价:551.13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9月14日-2018年8月30日,总工期350日历天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9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一项以上的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工程业绩,并出具相 项目佐证材料(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以竣(交)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单项投标工程情况",提供网上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进行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网上登记报名,拟投项目班子人员 :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以及二代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以及二代身份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7投标登记阶段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于 2017年8月 17 日至 2017 年8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到双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双鸭山市尖山区文化路建设大厦)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需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同时到场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和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任何公证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企业注册地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1)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 (12)拟投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员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人员提供二代身份证; (13)提供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14)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上报名已完成的截图; (15)提供项目经理本人需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工程业绩,并出具相 项目佐证材料(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竣(交)工工程还须出具竣(交)工验收报告,以竣(交)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16)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登记期间内),有违法犯罪记录者不得投标。 (17)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失信截图(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潜在投标人 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双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双鸭山市尖山区文化路建设大厦)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7.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前,投标企业须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要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方可进行报名)。投标企业在投标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未进行网上监管系统报名的,报名无效。网址为(http://www.hljztb.com)本项目要求网上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注册建造师 1人、施工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致,否则无效。 7.2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在报名结束后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核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 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所有需要提供网站查询或者需要提供网页截图及查询网站的必须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的视为报名无效。 7.5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投标申请人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宝清县建设街902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16号 邮政编码:150001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2017年8月17日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551.130004882813 | ||
公告附件: | 1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宿、实训楼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