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阎路跨大寨干沟交通桥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阎路跨大寨干沟交通桥改建工程已经西安市临潼区水务局“临水发〔2017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和单位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泾惠渠灌溉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夏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陕西省泾惠渠灌区内,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钢筋砼箱涵一座(15米),进出口渐变段6.5米,排水沟清淤500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1、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18日至2017 8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电话报名(节假日不休)。2017821日至20178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陕西夏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912日上午0900时,地点:另行通知。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泾惠渠灌溉管理局
   
  址:三原县宴友思大街1

联系人:李 

  话:  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夏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博广场D702

联系人:杨 

  话 ***

 

201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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