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吉利小学配电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禅发改投[2017]20号、禅发改投函【2017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利小学配电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吉路113号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总投资约300万元,主要招标内容包括:1、新建一台630K箱式变压器,安装故障显示器,单回路顶管;2、低压线路主线路改造,水泥路开挖,敷设高压电缆,将主电缆连接到各功能室,电缆调试测试;3、低压线路分线路改造,更换室外主线,加装空调插座等。

2.4 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年9月、2017年12月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397940.80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须具备国家电监督委员会(或其下属的监管局)颁发的五级或以上(含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中任何一项: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含 *** )资质;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含 *** )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含 *** )资质。

4.2.2投标人必须提供通过2016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修专业资质审查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以佛供电生部【2016】37号文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最新的文件,执行最新文件)。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 *** 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 *** 建造师可提供“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2月至20177)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并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2月至20177)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 7。

5.2 报名时间:   2017    8  18    9   00分起至   2018   8    24   17   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3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 2017 09

  08  09  30 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 09 时00 分,截止时间: ***  日09 时30 分。

7.1.2开标时间: ***  日09 时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注册执业证书或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粤建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吉路113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卢老师                       

联 系 人:  黎工                           

电    话:

电    话:0757-8232111882258808                    

传    真:

传    真: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jianyudai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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