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X048线(太平至岭头源)路面大修工程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2017】51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宁远县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XZ-2017-YZ-XMZB-0843

2.2建设地点:宁远县太平镇(太平至岭头源)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安工程施工招标金额5938316 *** 公里,项目基本情况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4个月。

2.5招标范围:主要包含路面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本次工程招标范围为建安工程施工招标。(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6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基本信息并提供该网站上录入的基本信息截图件(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15〕190号)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对于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3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4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项目部其他成员(至少包括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必须具有初级以上相关岗位职称证书,且施工员持有公路工程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在职员工,以上人员均需提供( *** - *** 1日)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所需人员均需在交通部或湖南省交通厅信用平台登记备案(含外省企业);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利益关系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招标申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采用双信封制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本项目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3个投标人参与报价文件评审,最终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到业主签订承诺书,于2017年8月   17日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104室)持下述资料报名:1、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报名人本人身份证,承诺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4、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近6个月有效社保证明、身份证;5、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6、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通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材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对于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企业还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7、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的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期内)8、类似业绩2个及以上;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500万及以上,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在报名现场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准予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其他要求:根据宁财组发【2017】1号文件,宁远县境外的建筑企业中标的,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须在宁远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并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宁远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宁远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核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宁远县缴纳相关税费,中标方不安规定在宁远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7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公路局

地址: 宁远县舜帝路

联系人:欧阳道春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荣先生、袁先生、田小姐

电  话 ***    *** 0转2049

传    真 *** 5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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