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第十四师224团红枣博物馆展示陈列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四师224团红枣博物馆展示陈列项目已由师建发[2017]2595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三团。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总投资为300.73705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224团红枣博物馆展示陈列项目 

2.2  建设地址:第十四师二二四团

2.3 招标范围如下:

项目展示陈列面积为825平方米,其中序厅180平方米,第二展厅81平方米,第三展厅260平方米,第四展厅250平方米,尾厅28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其项目人员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备案登记人员; 外企业需提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建设局准入登记表。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到场注册建造师需和投标报名注册建造师一致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  8  11 日至2017年 8    15 (上午00:00-14:00,下午14:00-23:30。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xjbzsss@163.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5.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  8  11 日至2017年 8    15 (上午00:00-14:00,下午14:00-23:30,在项目所在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若报名家数大于等于15家系统自动转为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发出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四团

  联系人:李文明  联系方式: 

  址:第十四师二二四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人:许腾

 电话:                     真:

附件:
1、红枣博物馆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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