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作物有害生物生态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勘察、设计) ***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7〕084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农林大学的编号为闽联审榕招〔2017〕084号闽台作物有害生物生态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勘察、设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网审高技函〔2017〕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农林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闽台作物有害生物生态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032㎡,总建筑面积164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86㎡,地下室建筑面积2980㎡。建筑内容包括拆除现旧植物病毒研究所1436㎡,新建一幢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建筑面积为16466㎡),配套建设庭院、绿化、道路广场等室外工程。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781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711.3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和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等服务

2.6.2. 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新建一幢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含主楼、连接体、地下室的主体土建、基础(含基坑支护)、装饰装修、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含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及配套建设庭院、绿化、道路、广场等室外工程;应用生态研究所、英龙Ⅰ(病毒工程研究中心楼)、英龙Ⅱ(生物农药与化学生物学重点实验楼)三座实验楼外立面协调改造设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 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2.  根据闽建办设〔2015〕1号文相关规定,在闽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fjjs.gov.cn),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登录首页“数字证书使用指南”),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信息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信息、在闽分支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和项目信息。该系统启用后,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入闽承接业务不需办理入闽备案手续和提交纸质材料。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本条不适用。

3.5.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筑【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勘察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8 18 日至2017 8 24 日,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00 分,下午15 00 分至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含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含其他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300 ,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记名投票法、排序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需由投标人企业基本户转出)、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10 13 9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楼→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6711.3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153.21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jggzyjy.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46975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山海大厦南面8层,邮编:350003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工、小胡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闽联审榕招〔2017〕084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240

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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