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建融招字第07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大剧院改造升级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重新发布)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网社会函【2015】82号和闽发改社会函【2017】40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发改委和省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大剧院改造升级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重新发布)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3

2.3建设规模:项目工程费4145.84万元,总建筑面积29712平方米,本项目为大剧院的改造升级项目。改造升级内容包括改造剧场音响、扩声系统、灯光系统及舞台机械系统;地下室人防改造600㎡;改造大台阶500㎡以及夜景改造等;全剧场室内外屋顶钢柱防火防水改造;升级改造大剧院智能化系统、安检系统和消防系统,变配电系统以及设备购置等。

2.4计划工期:项目施工工期 *** , *** 前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建大剧院改造升级项目EPC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指定范围的精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建筑智能化、夜景照明、室外总体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负责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投标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闽建筑[2017]7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并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 *** 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又称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法有效的 *** 注册建筑师或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为投标人在员工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施工)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施工)人员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 17日至2017823(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企业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已于 *** 至8月10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愿意参加投标的,应在本次售卖期间到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愿意参加投标的请执原先报名的收据原件及招标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更换新的收据和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915900分,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授权书委托代理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持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投标人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允许由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ggzyjy.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3号

电话:0591-88593078

联系人:李晓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邮编:350001

电话:

联系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5919 0308 4510 501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建大剧院改造升级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重新发布)(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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