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3206210336000309001001
项目名称:
海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E3206210336000309001001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李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县李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李堡镇;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泵站、防渗渠、低压管道及配套、机耕路、农田防护林、河道整治、填塘土方、渠系建筑物等田间设施;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94日到2018630日;工期:299日历天。其中:水利工程在2018430日前完成。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E3206210336000309001001

李堡镇项目区

详见工程量清单

130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项目负责人具有201411日以来3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排灌站、防渗渠道、暗渠、渡槽、过路涵、节制闸、分水闸、跨渠桥、机耕路等节水灌溉设施。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16日到2017828日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82815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时只需携带CA加密锁和普通光盘(或U盘)。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壹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注: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 ***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60000.00元整 。

8.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具有201411日以来3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排灌站、防渗渠道、暗渠、渡槽、过路涵、节制闸、分水闸、跨渠桥、机耕路等节水灌溉设施。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其他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299日历天,其中:水利工程在2018430日前完成。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260000.00元整

权利义务

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3投标报价(100)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其他工程为8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李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李堡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编:226600

  编:226600

 

联 系 人:崔世鸿

联 系 人:梅德华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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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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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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