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明十八先生墓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明十八先生墓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已由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安龙县明十八先生墓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发改社发【2017】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龙县文物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明十八先生墓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工程投资:总投资669.46万元。其中,建安费:595.23万元;
建设地点:安龙县招提街道办事处;
建设规模:建管理用房673.51平方米、围栏围墙修复684米、步道1800米、防火隔离带6000平方米、标识牌50个、界桩80棵、虚舟修复及配套设施等;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
2.2 本工程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8月17日至 *** 11:00时(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ztb.qxn.gov.cn/qxnhy/,技术支持电话 *** 技术支持QQ:2442237329)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时——下午5:00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 *** 11:00时(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小写:¥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09时10分,投标人须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XNTF格式)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指定位置。
6.2 纸质版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09时10分,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交易中心大厅屏幕)。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龙县文物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龙县 地 址:兴义市桔山大道瑞金北路51号祥瑞大厦11楼1101室
邮 编:邮 编: 562400
联 系 人: 黄玉秀 联 系 人: 刘明艳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