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WLGZL-17NF 1.招标条件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吉农发[2017]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71.4%)及省级财政资金(28.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施工招标标段 2.1.1施工招标标段划分、建设内容、招标控制价
2.1.2 计划开竣工日期: *** - *** , *** 。 2.1.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工程。 2.2 监理招标标段 2.2.1 项目编号:JLWLGZL-17NF03 2.2.2 项目标段名称: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2.2.3 监理招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4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马鞍镇和伊丹镇区域全部施工内容监理。 2.2.5 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 2.2.6 监理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具备: 3.1.1施工马鞍镇区域一标段和伊丹镇区域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 *** 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1.2施工马鞍镇区域二标段和伊丹镇区域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 *** 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1.3施工马鞍镇区域三标段和伊丹镇区域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 *** 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1.4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监理总工程师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拟派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每家企业根据资质专业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报名投标,且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8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要求)、项目经理注册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施工要求)、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要求)(上述证件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监理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联系电话:0434—653065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