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银行办公楼户外亮化项目货物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TQH17-41-zb1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银行办公楼户外亮化项目货物招标公告已由中共青海银行委员会以2017年第17次党委会议纪要(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委托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项目现场
(2)招标内容:办公楼户外亮化项目项下所需设备及安装、调试和相关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0662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银行办公楼户外亮化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发包内容:办公楼户外亮化项目项下所需设备及安装、调试和相关服务。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3.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所含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需的照明设备生产和经营等相关内容;3.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建造师工程专业 *** 级以上(含 ***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所投货物须由通过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生产,并须质量检验合格;3.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2016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本企业近半年(2017年1月-6月)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及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产品近三个年度(2014年度至2016年度)同类业绩(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指买卖双方订立的购买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和设备验收报告等),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8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参加此次投标。3.9投标人须具备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无不良记录查询结果 》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到16:30,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30号 |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
联 系 人:李女士 | 联 系 人: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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